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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铁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指导意见

  ——维护稳定大局,尊重群众意愿,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的改革和生产经营积极性。
  ——坚持以科学理论和方法为指导,积极探索企业制度创新的有效途径,促进铁路企业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四、铁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近期目标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从铁路实际出发,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力争到2000年使部定的铁路运输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取得实质性进展,大多数非运输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五、今、明两年,铁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点是:
  ——部定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要深化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要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在建立规范的母子公司体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不断总结经验,扩大试点成果。
  ——铁路运输企业要区别情况,分类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进支线铁路的公司制改革,吸引沿线地方政府和大型企业投资入股,组建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全面推进铁路局、分局所辖的工程、工业、多种经营等非运输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在部定的铁路局内部进行“上下分离”、组建客运公司的试点,逐步向规范的公司制过渡。具备条件的铁路运输企业经部批准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合资铁路企业要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新建合资铁路原则上要按《公司法》组建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既有合资铁路企业尚未实行公司制改革的,要抓紧进行;已经改为公司制的合资铁路公司,要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及时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合资铁路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铁路国有大中型非运输企业要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铁路工业、工程、建筑、物资和通信信号等五大总公司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脱钩”要求,结合企业重组,抓紧组织下属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力争在2000年达到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
  ——铁路小企业中有条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积极引导,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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