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废止、宣布失效、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发布日期:2011年6月30日,实施日期:2011年6月30日)废止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泛昔洛韦等新药价格的批复
(计办价格[1999]400号 1999年6月5日)
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北京市物价局: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新药泛昔洛韦价格管理权限的请示》(粤价[1999]81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要求核定泛昔洛韦药品价格的请示》(浙价工([1999]145号)、江苏省物价局《关于申请核定硫酸依替米星等药品价格的函》(苏价工函[1999]70号)和北京市物价局《关于申报盐酸二氢埃托啡价格的请示》(京价药字[1999]191号)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按照现行药品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核定下列新药价格:
(一)广东省珠海医药集团丽珠制药厂和浙江海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研制生产的国家二类新化学药品泛昔洛韦片剂,规格为每盒0.125克×4片,含税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分别为每盒46.09元、54.84元和63元;规格为每盒0.125克×6片,含税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分别为每盒66.83元、79.53元和91元;规格为每盒0.125克×8片,含税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分别为每盒88.51元、105.33元和121元;规格为每盒0.125克×10片,含税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分别为每盒109.96元、130.85元和150元;规格为每盒0.250克×6片,含税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分别为每盒124.90元、148.63元和171元。
(二)无锡山禾集团悉能制药有限公司研制生产的国家一类新化学药品硫酸依替米星注射水针,规格为每支1毫升:50毫克,含税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分别为每支34.50元、41.40元和47.60元;规格为每支2毫升:100毫克,含税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分别为每支56.93元、68.32元和78.60元。
(三)北京四环制药厂研制生产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系一类新化学药品),规格为每盒20微克×10片,含税出厂价格为每盒29.00元。
盐酸二氢埃托啡的批发和零售价格,由各地麻醉药品经营企业报当地省级物价部门按《麻醉药品销售价格作价办法》(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国药财[1988]第579号)的规定核定,报我委(价格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