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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1999至2001年全国税务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的通知

  (六)建设社会主义税务职业道德。大力倡导以依法治税、精通业务、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文明征收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税务职业道德,制定《税务干部道德守则》。要把税务职业技术教育与税务职业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对广大税务干部特别是青年干部进行严格的道德教育和训练,增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要大力弘扬税务系统几十年来形成的以严格执法、应收尽收,为国聚财、甘于奉献,勇挑重担、吃苦耐劳为核心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良好的税务职业道德风尚。同时,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开展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组织税务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三、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七)深入持久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提高税务干部素质和创建文明行业为目标,大力开展争创“文明单位”和争当“优秀税务工作者”活动,定期评选、表彰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积极参加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评选“杰出(优秀)青年卫士”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同时,开展文明服务示范、争创最佳办税服务厅等活动,普及“办税服务承诺制”、“文明办税八公开”等办税形式。税务部门特别是窗口单位的行业作风建设,要在1998年教育整顿的基础上,今后三年,重点是抓好检查落实和巩固提高的工作。要力争每年有15%-20%的省级局系统成为当地精神文明建设或行风评比先进单位。经数年努力,使税务系统在全国行业文明建设中跨入先进行列。
  (八)加强基层建设。贯彻《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试行)》和《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从思想、组织、作风上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开展经常性思想教育,强化业务训练与考核,严格税风税纪,加强日常行政管理,改善工作和生产环境。经过三年努力,使大多数税务基层单位达到“政治坚定、征管规范、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任务完成、保障有力”的标准。
  (九)繁荣和发展税务行业文化。积极创作反映税务人员工作生活的文学艺术作品,进一步办好税务报刊、杂志,因地制宜地建设群众教育、娱乐和体育场所,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决抵制黄赌毒以及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在税务干部队伍中形成文明、健康、祟尚科学的良好风尚。
  (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利用广播、影视、报刊,组织报告团、出版英模事迹图书等多种形式,大力表彰和宣传在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努力完成税收任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树立一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税务系统先进模范人物,把他们的事迹和经验推广、延伸、辐射到其他单位和社会中去,形成祟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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