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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做好1999年内地西藏初中班毕业生升学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1999年内地西藏初中班毕业生升学工作的通知
(1999年5月12日)


  1999年内地西藏初中班将有1460余人毕业。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报送1999年内地西藏班初、高中毕业生专业分流计划的函》(藏政函(1998)84号)和《关于承担办内地西藏班(校)协议书》确定的任务,经与有关省(市)政府部门和有关部委协调同意,落实了1341名升学招生计划(参见《关于印发1999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跨省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教职成(1999)1号))。为做好内地西藏初中班毕业生升学分流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内地西藏初中班毕业生的升学招生计划,是国家计划招生任务,定向为西藏培养人才,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不得再调整。
  二、凡准备升学的内地西藏初中班毕业生(含内地西藏班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必须参加西藏自治区组织的普通中专招生统一考试。考试由西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阅卷和登分造册。
  三、升学报名、体检工作按教育部《关于转发西藏自治区教委关于1999年内地西藏班初中毕业生返藏参加统一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教民厅(1999)2号)规定执行。
  体检要严格按招生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把关。各初中校不得自行组织体检。
  四、考试有关工作,由西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
  考试结束后,西藏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并填写考生的总花名册(内容包括考号、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家庭地址、毕业学校、统考成绩、志愿等)、阅档登记表各一式三份(一份由招办留存,两份交内地西藏班招生办),供招生时备用。
  五、凡报考公安、军队学校的内地西藏初中班考生,必须按原国家教委《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暂行规定》((88)教职字001号)第三章中关于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的有关规定办理。
  凡准备升高中的内地西藏班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单独划线,以高中总招生数的10%的比例录取。
  六、升学选报专业,可由学生自愿报考(详见附件)。各学校要指导学生选择专业,要教育学生服从需要,鼓励他们学好西藏建设急需的专业。为保证中师生源和质量,各校要做好工作,动员最优秀初中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凡填报高中的考生学习成绩要达到中等以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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