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原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营业部的批复
(1999年6月18日 证监机构字[1999]第47号)
广州证券监管办公室:
你办《关于对证券经营机构发放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进行初审的工作报告》(粤证监[1999]第1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办初审意见。同意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原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营业部。转让后,该证券营业部更名为“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大德路证券营业部”。
二、请你办监督证券营业部转让双方按有关规定办理证券营业部转让手续,做好交接工作,保证证券营业部的正常经营。并通知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凭此批复到中国证监会换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