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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进一步督促财政补贴资金及时拨补到位的意见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进一步
督促财政补贴资金及时拨补到位的意见
(1999年6月7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总行营业部:
  今年以来,为加大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力度,总行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工作的意见》(农发行字(1999)112号)、《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监管工作,促进收购资金持续稳定封闭运行》(农发行阅字(1999)5号)、《关于印发〈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月报表〉和〈其他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季报表〉的通知》(农发行字(1999)11号)、《财政补贴资金统计报表的填制和使用》(农发行阅字(1999)13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拨付粮食风险基金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农发行传字(1999)10号)等文件,对全系统的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多次就财政补贴资金和消化新增粮食财务挂账问题与有关部门协调,使拨补到位情况好于去年;同时,还加强了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的基础工作,逐步健全了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了报表统计体系,整个管理工作正在健康有序地发展。
  但从当前的情况看,财政补贴资金拨补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较突出的是拨付不及时,中途滞留比较严重。据《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月报表》反映,截至1999年4月末,各项财政补贴资金应拨补244.59亿元,实际拨补到企业77.54亿元,欠补企业167.05亿元,其中欠补利息80.22亿元,占我行当期应收未收利息总额的82.7%,严重影响了我行利息收入的实现,同时也加剧了粮棉购销企业的经营困难。最近,朱镕基总理在我行上报的《1999年1季度财政对粮棉补贴拨补和老挂账消化情况》(《农发行信息》1999年第9期)上批示要“扭转目前拨付不及时和滞留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这一指示,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财政补贴资金拨补工作,提高财政补贴资金拨补到位率,现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分行结合今年以来总行下发的有关文件一并贯彻执行,力争尽快扭转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滞后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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