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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业务系统源程序计算机2000年问题复查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
业务系统源程序计算机2000年问题复查的通知
(证监信息字[1999]10号 1999年6月11日)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结算公司、通信公司,上海期货、郑州商品、大连商品交易所:
  为了加强对业务系统源程序的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复查工作,确保各单位核心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业务系统全部敏感日期、全部交易项目、全部交易过程的自测、联测和自改,对全部数据进行一次清查,确保业务数据的计算机2000年问题就绪。
  二、组织开发者和相关人员,成立专门小组,把业务系统应用作为重中之重,分析、确认其开发语言、开发工具的计算机2000年问题就绪情况,对其源程序尤其是核心业务系统源程序进行细致清理、逐行复查,消除隐患,防微杜渐,全面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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