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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燃、电力机车段修管理规程

  铁路分局:贯彻执行部、局有关规章、规定;审定并督促机务段完成机车检修计划以及相应的财务成本计划;审批小修范围;督促、检查、协调本分局管内各机务段的机车检修工作。
  注:不设铁路分局的铁路局承担分局的职责(以下同)。
  机务段:贯彻执行部、局、分局有关规章、规定;编制并执行年度检修工作计划,制定和修改机车及主要部件的技术作业网络图和有关制度,编制机车小修、辅修范围和工艺;开发或推广机车诊断技术、信息技术进步成果,提高机车质量和管理水平;组织工艺教育,坚持按范围、按工艺修车;编制本段机车检修计划,全面完成段修任务和相应的财务成本计划,保证提供质量可靠、数量充足的机车。
  2.2 技术管理
  2.2.1 机务段必须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逐级负责技术管理制度,发挥技术科(室)的技术管理主导作用,不断加强技术管理工作。
  2.2.1.1 要组织落实各项技术规程;掌握机车及主要部件状态,编制检修计划;制定技术组织措施;组织技术革新和机车技术改造;加强工、卡、量具,计量仪表及专用工艺装备的管理。
  2.2.1.2 要认真做好机车履历簿和检修台账的填写及其他技术资料的积累,并妥为保管。对有关数据要定期进行数理统计分析,及时制定质量改进措施。
  2.2.1.3 要建立健全机车检修工作分析制度。年、季、月度定期分析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检修任务和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机车质量状况以及有关技术组织措施的执行情况。
  上述各项分析情况应每季汇总,并经段长审查后于季度后10日内报铁路分局、铁路局。铁路局进行综合分析后于1月末提出上年度的检修工作总结报铁道部。
  2.2.1.4 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的要求,对机车检修作业过程、机破、临修、碎修、超范围修、返工修等进行定期分析,并针对存在问题开展QC活动,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检修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的水平。
  2.2.1.5 技术科(室)负责编写及修改检修范围、工艺和技术规定,并做好机车各部(柴油机、电机、电器及电线路、蓄电池、辅助装置、制动、轮对、仪表)的技术管理工作。加强机车部件和重要配件寿命的数据积累,为提高质量和修订有关规程提供科学依据。
  2.2.2 要充分利用电子计算机技术做好数据储存、分析和信息管理及反馈工作,用好信息资源,为检修生产和技术管理服务,以提高管理工作水平和综合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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