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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典必殊《进口药品注册证》活性成分项内容的批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典必殊
《进口药品注册证》活性成分项内容的批复
(药管注[1999]217号)


爱尔康(中国)眼科产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要求在典必殊《进口药品注册证》中增加活性成分项的补充申请悉。鉴于原注册证只规定了商品名的情况,根据《进口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典必殊《进口药品注册证》增加以下活性成分项:妥布霉素0.3%,地塞米松0.1%(Tobramycin0.3%,Dexamethason0.1%);原剂型更改为滴眼剂。其他仍按原注册证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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