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沈阳新设证券营业部及有关问题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1999]76号 1999年8月9日)
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沈阳远东证券营业部暂停沪深两市证券交易方案的报告》(资证机字[1999]35号)、《关于中信证券为解决沈阳远东证券营业部暂停交易事宜拟在沈阳新设营业部的请示》(资证机字[1999]3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沈阳新设一家证券营业部。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你公司即可正式筹建证券营业部,并在筹备工作完毕后尽快向我会申请开业。证券营业部的选址及有关软硬件设备的配置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应有利于远东证券营业部客户的顺利转移。
二、你公司应积极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协商,在交易所的协助下,采取周密措施,将远东证券营业部客户整体转移至新设的证券营业部,并确保在此期间内按时履行对证券交易所的资金交收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