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关于对药品包装用
铝箔和药用聚氯乙烯(PVC)硬片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
(药管注[1999]219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医药主管部门,国家医药管理局浙江药品质量检测站:
为进一步提高药用包装材料产品质量,保障药品的质量,保证用药安全,根据计划安排,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今年3、4季度对药品包装用铝箔和药用聚氯乙烯(PVC)硬片产品进行监督抽检。现将抽检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抽检对象
所有获《药用包装材料生产企业许可证》的药品包装用铝箔和药用聚氯乙烯(PVC)硬片产品生产企业。
2.检测依据
药品包装用铝箔GB12255--90
药用聚氯乙烯(PVC)硬片GB5663--85
3.时间
8月20日开始抽样,12月15日完成检测工作。
4.检测单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药品质量检测站。按拟定方案抽检。
5.检测结果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
6.抽样时因停产等原因不能提供样品的企业,在抽样之日起6个月内,应通知检测单位抽样检测,超过期限的按本次检测不合格论处。
拒绝抽样企业以不合格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