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
合同法》的效力问题
1999年10月1日将要生效施行的新《
合同法》,是在对原《
经济合同法》、《
涉外经济合同法》、《
技术合同法》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新《
合同法》生效施行后,原《
经济合同法》、《
涉外经济合同法》、《
技术合同法》将同时废止。但新的《
合同法》没有溯及力,并且,新《
合同法》的实施,不会对外债合同项下利息支付的管理产生影响。
四、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汇出利润问题
根据《
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规定》第六章第
三十五条第五款及《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
十条、《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
二十三条、《
外资企业法》第
十九条的规定,外方投资者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的,不得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汇发(1998)29号文《
关于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利润、股息、红利汇出有关问题的通知》第
五条中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汇出利润的规定,只是根据上述规定,规范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相关业务时应掌握的标准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