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国家药品监督
管理局医疗器械产品审查注册中心受理收费的通知
(药管办[1999]117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产品审查注册中心: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批复,你中心作为我局的直属事业单位,业务上承担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鉴定工作。经研究决定,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归口管理的医疗器械产品鉴定费和生产许可证审查收费项目委托你单位办理收取工作。收费标准严格按国家物价局(或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医药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9]534号)和“关于核定73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费[1996]1500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