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大连市清理整顿证券交易中心方案的批复
(证监市场字[1999]33号 1999年8月19日)
大连市人民政府:
你市报送的《关于呈送清理整顿大连证券交易中心工作方案的报告》(大政办发[1998]132号)收悉。根据国办发(1998)135号和我会证监(1998)5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大连证券交易中心清产核资和业务分流的工作方案。请你们组织有关方面认真落实,按时完成清理整顿证券交易中心任务。
二、大连证券交易中心应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挂牌基金的清理工作,在原有挂牌基金摘牌并妥善移交有关数据后,可按我会证监市场字(1999)21号文件有关要求,办理后续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