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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替硝唑胶囊等品种变更生产单位名称的批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
替硝唑胶囊等品种变更生产单位名称的批复 
(药管注[1999]281号)


安徽省卫生厅:
  你厅药函(1999)第144号收悉。
  鉴于安徽省全椒制药厂已更名为安徽省全椒制药有限公司,经研究,同意将安徽省全椒制药厂生产的下列药品生产单位名称变更为安徽省全椒制药有限公司。原批准生产文号不变。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注册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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