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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霸菱集团上海代表处展期的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霸菱集团上海代表处展期的函 
(证监函[1999]177号 1999年8月30日)


霸菱集团:
  你公司董事长Mr.David Robins 1999年7月致我会的函收悉。
  兹批准霸菱集团上海代表处展期6年,时间自1999年9月18日至2005年9月1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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