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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国税发[1999]191号 1999年10月1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是我国跨世纪的国有企业改革的行动纲领。税务系统作为国民经济的综合管理部门,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现结合全国税务系统情况,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决定,集中了全党的智慧,是全党意志的体现。该决定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既有原则性要求、战略性部署,又有具体目标和实施步骤,内容丰富、含义深刻、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各级税务机关都要拿出时间,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更要带头学习。要吃透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心,树立搞好国有企业改革的信心,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推进改革,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中央精神。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系列税收决策
  一个时期以来,根据国内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结合国有企业现状和改革的要求,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文件,提出了一系列应对策略,并对税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些措施都是对国民经济发展,尤其是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具有影响的重大决策。各级税务机关一定要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自觉地贯彻执行中央的一系列决策,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和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大力组织收入,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提供充足的财务支持
  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巩固和提高我国的政治经济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充足的税收收是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各级税务机关一定要从政治的高度来认识组织好税收收入的重要性,要看到只有做到应收尽收,保证中央和地方政府有充足的财力,才能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条件,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也才能使国有企业改革沿着既定目标前进。近几年来,我国工商税收收入年均连续增收1000亿元左右,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以来,截止9月末,全国税收收入形势良好。这是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讲政治、讲大局、辛勤工作、顽强拼搏的结果。但是也应当看到,今年后几个月税收收入任务的艰巨性,各级税务机关要再接再厉,认真分析当地税源状况,充分挖掘税收潜力,保证税收收入的应收尽收,使税收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为改革开放,尤其是国有企业的改革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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