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
(1999年第12号)
1990--1992年,我局对国家标准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进行了清理整顿,共有3800多项国家标准要求转化为其他标准或废止,但至今仍有很多标准未转化,还在继续按国家标准使用。为了更好地依法管理国家标准,并不影响社会各有关方面对以上标准技术内容的使用,向社会提供正确的标准信息和服务,特公布1541项国家标准的转化结果(见附件)。我局将于近期内以公告形式分批公布这类国家标准的转化结果。
凡使用本公告附件所列的标准,以本公告为准,原国家标准编号(即被代替国家标准编号)予以废止。对于文本上仍印有“GB”字样的上述标准,请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尽快给予修订,重新发布和出版与本公告相一致的标准文本。
一九九九年九月一日
附: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一九九九年第12号公告说明
本公告公布的国家标准转化结果情况如下:
废止的国家标准有27项;
转化为纺织行业标准(代号为FZ)的有4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