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做法是:科学编制规划,重视城市周边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体现十堰园林绿化特色;树立城市园林生态观念,有计划、有步骤地大力推进绿化、美化工程,综合治理了百二河,使之成为城市的一道风景带,推动绿化美化工作;坚持齐抓共管,促进全社会自觉参与城市绿化,增强全民绿化意识,单位绿化成果突出;加大投资力度,探索多渠道筹资绿化路子,将城市树木补偿费、林地补偿费、植被恢复费等80%用于城市园林绿化,义务植树以资代劳费全部用于城市绿化等措施;理顺管理体制,大力促进以法治绿,1996年成立市政园林管理局,制定了《十堰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佛山市
佛山市,位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腹地,是中国的四大名镇之一,东倚广州,毗邻港澳,城市面积78平方公里,1997年城市人口46.18万,城市建城区面积33平方公里。
佛山市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注重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坚持在资金上给予倾斜,在政策上给予扶持,组织国内专家,编制了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确定了佛山建设成“碧水、绿树、芳草、花鸟城”的生态型城市的城市发展目标。
佛山市人口密集,寸土寸金,在城市建设中,市政府坚持拿出黄金地段用于园林绿地建设,提出了“还市民一片绿色空间”的口号,结合城市发展形态,在老城区见缝插绿,网状布局,建设开放性街头绿地,新城区大力发展大型公园,提高城市绿化水平,保护城缘风景林地及防护林用地,改善城市大环境生态,使城市绿地系统布局和绿地类型逐步完善。佛山市十分注重园林建设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协调发展。对古街区、古遗址、古树名木实施保护和环境绿化建设,延续历史,在新建的公园、绿地建设中增加内涵,弘扬文化,突出古城园林特色。
佛山城市园林绿化力度大,效果明显。目前,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1平方米,绿地率30%,绿化覆盖率35%,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较高,地方绿化法规健全,依法管理。
三明市
三明市位于福建省西北部,辖2区9县,自然概貌为“八山一水一分田”,城市规划总用地面积34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7.5平方公里,城市人口26.9万,城市规划用地人均84.1平方米,建成区工矿企业用地占51%。
1998年底,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631.65公顷,绿化覆盖率36.03%;城市园林绿地总面积542.32公顷,建成区绿地率30.94%;公共绿地面积135.28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9平方米;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95.2%,干道绿化覆盖面积占主次干道总用地面积的25.1%;全市区级以上公园8个,公园绿化面积占陆地总面积的9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