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命名第五批国家园林城市的通知
(建城[1999]2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市市政管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深圳市城管办:
为加快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推动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城市政府申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和建设部专家组的考评意见,经我部研究审定,决定命名青岛市、濮阳市、十堰市、佛山市、三明市、秦皇岛市、烟台市为“国家园林城市”。命名上海市浦东区为“国家园林城区”。
希望国家园林城市(城区),认真总结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的经验,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在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城市可持续发展和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再上新水平,再创新业绩,为推动全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促进对外开放和经济繁荣与社会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附:
园林城市简介
青岛市
青岛市地处胶东半岛南部,依山傍海,山海辉映,以“红瓦绿树,碧海蓝天”而著称,是我国沿海开放城市。辖七区五市,面积10921平方公里,人口699.57万,建成区面积113.88平方公里,城市人口158.7万。
青岛市的各级领导注重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坚持走以城市园林绿化,营造城市特色,塑造城市形象,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之路。成立市长任组长的创建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实行了园林绿化目标责任制,落实督导措施,市委书记亲自主持研究园林方案,制订城市绿化措施,将“植树节”变为“植树月”,市人大、政协的领导定期督导检查园林工作,形成了齐心协力抓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合力。
青岛市坚持了“保护、恢复、发展、科学”的原则,注重了城市特色、城市风格的研究与实践,突出海滨特色,强调“山海”的优势。新建成的太平山、信号山绿地及文化名人雕塑园、东海路绿地等,充分注意挖掘了园林和人文景观的文化内涵,使园林建设融园林、人文景观与一体,形成了山海风景园林旅游城市的特色风光。
青岛市自97年开始,先后投入5个多亿,大手笔、高水平的建设了海滨绿化、海泊河绿化、海琴广场、东海路、五四广场等一批精品广场绿地和园林景观路,成为青岛市新的城市景观。先后绿化道路732条,新建了游园40多处,优秀的居住区绿化、庭院绿化绿化量多面广,绿化水平较高,绿化管理精细。目前,青岛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绿地率31.8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6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