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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湘证证券投资基金扩募和续期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湘证证券投资基金扩募和续期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1999]31号 1999年10月29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湘证证券投资基金扩募和续期的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公司关于湘证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扩募和续期的申请,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湘证证券投资基金规模由原2亿份基金单位按面值扩募至15亿份基金单位,向原持有人按比例配售,原持有人不认购部分先向保险资金配售,余额由本基金发起人认购。
  二、每份基金单位发行价格为面值加计0.01元发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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