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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纺织工业局关于坚决完成棉纺压锭任务制止新增生产能力的紧急通知

国家纺织工业局关于坚决完成
棉纺压锭任务制止新增生产能力的紧急通知
(国纺[1999]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纺织(轻)工业厅(局、总会、公司):
  当前,纺织行业上下都在认真学习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坚决打好纺织突破口战役,力争今年基本完成突破口三年任务。目前,已有浙江、黑龙江、福建、宁夏四省区完成压锭任务,新疆(包括兵团)、山东、江苏、河北等地不松劲,千方百计完成计划,近日又压掉13万锭,向实现压锭目标又迈进一步。至10月底,全国已累计完成压锭752万锭,分流安置职工超过100万人,行业经济效益也进一步明显好转。
  但是,在宏观政策和行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的情况下,一些地区和企业对压锭决心动摇,认识出现反复,压锭进展缓慢,不能按确定目标完成压锭任务,甚至出现违规新增棉纺生产能力的苗头。这将严重干扰落实中央关于纺织突破口战役的决策,影响纺织行业压锭减员减亏三大目标的最终实现,给纺织工业健康发展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
  纺织压锭重组减员增效是199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落实十五大精神,确定纺织改革脱困攻坚战的核心。十五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制止重复建设,控制总量,调整结构,压缩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指导思想,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为了坚决完成棉纺压锭任务,坚决制止新增棉纺生产能力,特通知如下:
  一、压锭继续实行责任制。各省市压锭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责,领导本省市坚决完成压锭任务,年底向中央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二、压锭工作将与国家的有关政策结合起来进行。经国家经贸委党组11月3日会议同意,国家经贸委与国家纺织工业局协调一致,对于执行压锭计划不力的地区,将在企业兼并破产、技术改造、债权转股权等政策支持方面暂停审批。
  三、巩固纺织行业结构调整的成果,继续严格控制新增生产能力。凡是未取得国家纺织工业局颁发的生产、销售许可证而出售、安装的棉纺细纱机或以其他形式新增的棉纺细纱机,均按新增能力追究责任。
  四、在压锭调整、分流安置下岗职工、企业兼并破产工作中,要充分依靠群众,落实有关再就业政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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