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内昆铁路施工收入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减征内昆铁路施工收入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1999年10月9日)
四川、贵州、云南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为支持内昆铁路建设,经国务院批准,对承建内昆铁路宜宾至安边、安边至梅花山、六盘水枢纽内昆引入及六盘水南编组站三部分工程项目的施工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减按应纳税额的50%征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