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经核定的进口
第七类废物定点加工利用单位的通知
(环函[1999]3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
现公布经整顿重新核定的第二批进口第七类废物定点加工利用单位名单。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列入本通知的单位可申请加工利用进口第七类废物。
各地环保部门要加强对进口第七类废物定点加工利用单位的环境管理,每年考核审定一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单位依法处罚。对需要调整的进口第七类废物定点加工利用单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在不突破本地定点企业总数的前提下,根椐年度考核结果,提出调整意见于每年8月底以前报我局审批。
附:
进口第七类废物定点加工利用单位名单(第二批)
北京市
北京市肇麟环境技术开发公司资源再生加工厂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金属材料再生总公司
满州里市畜产综合加工厂
辽宁省
辽宁公共安全产品实业公司
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万德利电器有限公司
沈阳开发区经贸公司
辽宁省环境保护咨询公司金属加工厂
沈阳富勤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沈阳市联立有色金属冶炼厂
沈阳三王冶炼有限公司
辽宁耀富贸易有限公司
锦州华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东北输变电设备集团铁岭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鞍山华阳再生金属有限公司
鞍山兴台有色金属再生有限公司
本溪宏远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营口市永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丹东镀锌线材厂
丹东化学纤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外合资丹东东林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北宁市沟帮子经济开发区鸿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盘锦市渤海金属回收有限物资再生分公司
大连颜俊汽车维修厂
大连盛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大连鑫安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大连金盾汽车修配有限公司
大连连泰工程机械设备维修公司
大连荣昌金属有限公司
大连东大经贸发展公司
大连华兴进出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