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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佳宁制药有限公司申请立项的批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
广东佳宁制药有限公司申请立项的批复
(国药管安[1999]316号)
广东省医药管理局、广东省卫生厅:
广东省医药管理局、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办‘广东佳宁制药有限公司’的请示”(粤药局综计[1999]13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广东佳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立项。该企业应在车间建成并取得新药证书后,向我局申请药品GMP认证。在取得“药品GMP证书”后,核发《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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