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推进农村乡镇自学考试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自学考试机构要本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建站规划目标。可根据本地实际,选择人口比较集中,经济文化和教育基础比较好的乡镇率先建站。待取得经验后,再带动其他乡镇,应有步骤、有计划的推开。在推进此项工作的过程中,要体现积极推动、稳步发展的原则,对经济、教育发展不平衡的地区,要分类指导、区别对待。注意把政策和行政推动与当地自觉意识、自我要求相结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这项工作。
四、建立服务体系的原则和职责
各地要充分发挥当地已有教育资源的作用,坚持统筹兼顾、资源共享的原则,把建立农村自学考试服务体系纳入大教育的管理范畴。根据工作需要,依托县(市)的教育教学基地和资源优势(职教中心、电大工作站、农业广播学校等),建立自学考试辅导中心;在当地发挥助学辅导的辐射功能;根据工作需要,依托当地乡镇教育教学基地(成人文化技校、农业广播学校等),建立乡镇自学考试服务站,不要脱离当地已有的教育机构去新建机构。逐步形成以当地已有的教育基地为依托的自学考试服务网络体系。县、乡自考服务体系要通过多种形式,有组织的开展咨询服务和助学活动。
乡镇自学考试服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在本乡镇开展自学考试宣传、咨询工作,为考生代办报名手续;订购和发送自学教材、辅导资料;组建自学互助小组;组织考生参加助学辅导活动;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学风考纪教育,为推荐就业、落实政策待遇提供服务等。具体工作任务可由各地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规定。
五、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各地在建站的过程中,要重视加强乡镇自学考试工作的队伍建设。一般是由乡镇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为站长,乡镇教育部门的负责同志和成人学校(或其它学校)校长任副站长或常务副站长,选聘熟悉教育教学、热爱自学考试事业、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联络员,力求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队伍。为了提高乡镇自学考试工作的管理水平,需要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岗位责任制度,责任到人;省、地(市)级自学考试机构应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和进行交流,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估制度。逐步使乡镇自学考试服务站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六、经费筹措和设施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