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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农村乡镇自学考试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农村乡镇自学考试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教考试[1999]8号 1999年10月13日)


  最近,我部根据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制定了促进教育为农业和农村工作服务的一系列政策和指导性意见。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业科技含量的增大和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农村急需各类专业人才。同时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接受教育的愿望和要求也日益明显增长。因此,必须充分认识教育为农村服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必须充分发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农村经济建设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中的作用。实践证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具有灵活开放、投资少效益高的特点,是发展中国家办大教育的有效形式,也是多快好省地为农村发展培养人才服务、满足农村广大青年接受高等教育的有效途径。一些地区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已取得了显著成效和基本经验,值得借鉴与推广。但是,农村考生在参加学习和报名考试等方面,客观上存在着很多困难。他们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信息不灵,因而带来报名难、咨询难、购买学习资料难的问题。许多地区县以下没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为了落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农村发展的战略决策,积极推进农村乡镇自学考试服务体系的建设,更好地为农村培养专门人才和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现对做好此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设乡镇自学考试工作服务体系是当前的重要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自学考试机构要继续贯彻落实原国家教委、农业部《关于推进自学考试面向农村工作的意见》在农村建立自学考试服务体系的有关精神,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乡镇自学考试服务站(或称联络站、工作站,下同)。在农村建立乡镇自学考试服务站是自学考试面向农村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直接为当地广大农村青年接受高等教育、参加自学考试服务的重要组织机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自学考试机构要把乡镇自学考试服务站建设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中,把乡镇自学考试服务站建设作为当前自学考试面向农村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分级负责,层层落实
 各省(地)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机构在推进农村乡镇自学考试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任务是:制定目标规划、有关政策措施;检查指导、考核评估、表彰奖励,狠抓政策的落实。要采取行政上推动、政策上支持的有力措施。县(市)、乡镇两级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制定适合当地经济发展的鼓励自学成才政策、毕业生就业使用政策,制定各项参加自学考试的保障措施,发挥监督、指导作用。乡镇自学考试服务站应成为农村自学考试的最基层的组织和管理服务机构,接受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同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自学考试机构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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