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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批准撤销新日本证券公司北京代表处的函

中国证监会关于批准撤销新日本证券公司北京代表处的函
(证监函[1999]206号 1999年10月10日)


新日本证券公司:
  你公司总经理川口忠志先生1999年6月1日致我会的函收悉。
  兹批准撤销新日本证券公司北京代表处。请你公司按规定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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