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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受让银建国际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函

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受让银建国际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函
(证监函[1999]230号 1999年11月1日)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增持香港上市公司银建国际实业有限公司股票的请示》(信总报[1999]14号)收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财政部、证监会关于组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33号的有关精神,同意中国建设银行持有的银建国际实业有限公司12.1%的股权转由你公司持有。今后,你公司应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国发[1997]21号)及我会《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1998]5号)精神,规范和加强对银建国际实业有限公司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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