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全国普通高校艺术教育研讨会纪要的通知
(教体艺厅[1999]9号 1999年11月3日)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我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于1999年8月中旬,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了全国普通高校艺术教育研讨会。会议围绕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从素质教育的要求出发,深入研讨了普通高校艺术教育的地位、作用和功能,以及艺术教育教学的形式、方法与手段,明确了新形势下普通高校艺术教育的任务和改革发展方向。现将研讨会纪要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该纪要精神,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整体改革的趋势出发,把艺术教育作为高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实施,加快普通高校艺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步伐。
全国普通高校艺术教育研讨会纪要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原国家教委《
关于加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意见》(教体[1996]5号)文件精神和李岚清副总理关于在大学生中普及交响乐和推广艺术歌曲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美育工作,促进大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于1999年8月中旬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全国普通高校艺术教育研讨会。来自全国51所普通高校艺术教研室负责人和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厅的艺术教育管理干部共计80余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通过形势报告、大会交流和分组讨论等形式,围绕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从素质教育的要求出发,就普通高校艺术教育的地位、作用和功能,高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以及艺术教育教学的形式、方法与手段进行了研讨和交流。通过交流与研讨,与会代表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普通高校艺术教育的任务,开阔了思路,坚定了信心。会议达到了预期的目的,获得了比较圆满的成功。
与会代表广泛交流了近年来高校开展艺术教育的情况和经验。各高校根据原国家教委1988年下发的《在普通高等学校中普及艺术教育的意见》([88]教办字025号附件)和1996年下发的《
关于加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意见》(教体[1996]5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学校艺术教育。高校的艺术教育虽然起步较晚,但行动很快,各校结合各自实际,从各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在较短时间里,取得了可喜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