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2]70号 2002年2月27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局:
  你们《关于呈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办法的报告》(兵劳社发(2002)1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兵团从2001年7月1日起,为2000年12月31日以前按规定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按月人均45元的标准调整基本养老金。请你们按上述意见修订调整方案后抓紧组织实施,并将正式文件分别报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备案。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