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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三)继续做好局主管期刊的整顿工作。根据职能调整和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精神,2001年,我们对局主管期刊进行了清理整顿。整顿后的期刊数量由原来的32种,减少到12种。2002年期刊整顿的要求是,以是否有利于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为衡量标准,进一步调整好期刊结构,把不该管或管不好的交出去,把该管的管好,并为其发展创造条件,使之成为定位合理、分工明确、管理有序、发展健康的重要宣传阵地。
  三、进一步开展《药品管理法》和用药知识宣传活动。
  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和用药知识宣传,逐步树立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健康意识,安全用药意识。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配合《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的出台,继续组织开展好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网站等媒介,通过专题报道、访谈、知识竞赛、研讨会、印发宣传材料、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不断扩大受众面。尤其是要发动社会各界,采用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农村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和药品知识宣传活动。
  四、继续做好整顿药品市场秩序的宣传工作。
  2001年,我们在这方面花了不少力气,取得了不小的成绩,通过对一些制假售假案例的揭露曝光,震慑了不法之徒。随着工作的深入,我们要注意总结经验,增强宣传报道的社会效果。第一,加强跟踪报道,防止死灰复燃,巩固前一阶段整顿成果,把工作引向深入。第二,揭露阴暗面的目的,在于打击不法行为,保护人民健康。因此要有组织、有策划,从有利于加强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角度,选择最具典型意义的案件作为报道题材,不能有闻必报。第三,整顿市场经济秩序需要综合治理,我们应从推进企业GMP、GSP工作、促进药品连锁经营、规范药品广告行为、整顿中药保健品和地方标准等多方面反映整顿市场秩序的成果,宣传加强药品监督管理带来的积极变化。
  五、主动工作,积极开拓新的领域。
  要树立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良好形象,营造有利于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舆论氛围,不仅要发挥好中国医药报等系统内报刊的作用,而且也要十分重视发挥其他新闻单位的积极作用。我们应经常主动地向他们介绍情况,提供报道线索,并直接参与宣传报道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准备从2002年起,与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合作,开辟固定的宣传窗口,定期向社会发布药品监管信息,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据了解,上海、黑龙江、湖南等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与当地媒体合作,开辟了一些新的宣传阵地,加大了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这种做法值得其他地区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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