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铁维铭等注册会计师变更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批复

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
铁维铭等注册会计师变更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批复 
(财会[2002]1023号 2002年3月12日)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铁维铭等注册会计师申请变更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证券许可证)的材料收悉。根据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会计师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同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铁维铭、刘丽、李素平,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李云松,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王晓荣,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朱耀中,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徐联义,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杨海蛟、赵路平,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侯艳莲、孙建新、胡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胡欣,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罗笑非、李新建、谢军民、李留庆、詹珂变更证券许可证。请收到本批复后,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证券许可证的有关手续。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