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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成立第二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成立第二届普通高等
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教高厅[2003]5号)


  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全面开展高等学校的教学评估工作,加强对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的宏观指导,经研究,我部决定成立第二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是在教育部领导下,主要对高等学校开展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专家组织。
  二、评估专家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⑴开展高等学校教学工作评估有关方针、政策、规章、方法等方面的研究,为教育部提供建议和咨询;⑵承担高等学校教学工作评估方案的研究和修订工作;⑶实施专家组进校考察任务,审议评估专家组对学校考察后的评估意见和结论建议,向教育部提出被评学校评估结论的建议;⑷教育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评估专家委员会任期五年(2003年-2007年)。评估专家委员会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将成立第二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情况通知本地区的所有学校。评估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2003年7月22日

  附:

第二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
  梁尤能 清华大学
  副主任委员:
  迟惠生 北京大学 孙莱祥 复旦大学
  李进才 武汉大学 刘献君 华中科技大学
  逄锦聚 南开大学 孙宝志 中国医科大学
  委员:
  程伯基 北京大学 宋烈侠 清华大学
  黄卫平 中国人民大学 董奇 北京师范大学
  何其莘 北京外国语大学 郭广生 北京化工大学
  朱 勇 中国政法大学 李俊生 中央财经大学
  谭向勇 中国农业大学 乔旺忠 北京中医药大学
  钱仁根 北京科技大学 李纪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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