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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展期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巨田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展期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3]162号)
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经营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展期的申请》(巨田字[2003]4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公司从事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资格展期至2004年7月14日。
二、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
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
》(证监机构字[2001]265号)的要求,从事受托投资管理业务,并不得签订期限超过资格有效期的受托投资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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