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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陈至立国务委员在纪念《汉语拼音方案》颁布45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45年来,国务院及其有关组成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推行汉语拼音的法规、文件和规范标准,对汉语拼音在教育、文化、工业、贸易、科技、外交、通信、交通、铁路、民航、体育、卫生、公安、旅游、测绘、城建以及民族事务等领域的推广使用做出了明确规定,并采取措施认真落实。目前,汉语拼音的推行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汉语拼音已经成为亿万群众普遍掌握的一种重要知识技能,在国际上也产生了很大影响。汉语拼音是我国语言文字史上的重要创新,对学习、普及汉语起到了历史性的作用,在经济、社会、军事、外交、民族团结等各个领域中都立下了不朽功绩。在信息社会中,汉语拼音更有着不可估量的意义。实践证明,汉语拼音是我国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纪念《汉语拼音方案》颁布45周年,要认真、全面总结推行汉语拼音的历史功绩和工作经验,继续大力宣传,使全社会进一步认识汉语拼音的地位和作用,提高推行和正确使用汉语拼音的自觉性;更要适应国家未来发展的需要规划好相关工作,使汉语拼音在新时期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刚才许副委员长已经对汉语拼音的推行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教育等部门也将进行总结和规划,下面我对这项工作提几点希望:
  一、推行汉语拼音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语言文字政策,也是法律的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各级政府部门要重视并加强这项工作,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负起相关责任。教育部门、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首先要做好规划、指导、协调、推动工作。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各自领域的推行工作。
  二、要重视汉语拼音教学和研究的基础作用。在初等教育、扫盲和特殊教育中,都要教授并保证学生掌握汉语拼音,充分发挥它在识字、普通话教学以及信息技术教育和对外汉语教学中的重要作用。对于汉语拼音应用中急需的规范标准和技术支持,要做出规划,集中攻关,尽快提出妥善解决的办法,以方便社会应用。这方面的工作需要教育部门、科研部门增强责任感,主动承担相关任务,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提高教学和科研能力,为社会提供积极、有效的服务。
  三、要扩大汉语拼音的应用范围并提高应用的规范化水平。各部门、各行业系统要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正确使用汉语拼音,纠正应用中的混乱现象,使汉语拼音的社会应用面貌在本世纪初叶得到较大改观,更好地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为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发展科学、教育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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