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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同意上海方弘物流有限公司立项的批复

交通部关于同意上海方弘物流有限公司立项的批复
(交公路运管批字[2004]2号)


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
  你局《关于拟同意沪港合资“上海方弘物流有限公司”筹建立项的请示》(沪交货[2003]第76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上海市纺织运输公司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弘昌事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和优冠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合资举办“上海方弘物流有限公司”的项目立项。
  二、合营企业规模:投资总额300万美元,注册资本300万美元,其中上海市纺织运输公司出资13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5%,港方合营者共出资16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5%。货运车辆共85辆(含上海市纺织运输公司57辆车),其中危险品运输车辆41辆,厢式货车34辆,集装箱运输车辆10辆,仓库面积15000平方米。
  三、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普通货运,集装箱运输,货物配送,货运代办,物流服务,仓储服务。
  四、合营期限: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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