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04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安监管政法字[2004]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
现将《2004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OO四年二月九日
2004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04年,是全面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开创新局面的重要一年。今年的宣传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施《
安全生产法》和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实施《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和《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为重点,牢牢把握团结奋进、昂扬向上、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宣传基调,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提供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大举措
(一)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思想统一到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上来。国务院1月中旬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1月9日颁发的
《决定》(国发[2004]2号),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采取的重要举措。宣传学习贯彻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是今年宣传教育工作的一条主线。要以深入宣传学习贯彻黄菊同志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为重点,把握讲话的精神实质,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进一步强化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上真抓实干。
(二)广泛深入宣传贯彻
《决定》。作为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要宣传
《决定》的重大意义,提高对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宣传
《决定》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刻理解其丰富内涵,全面贯彻落实到安全生产工作实践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