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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冯晓增副主席在全国财产保险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1.加快保险市场体系建设,实现保险经营模式的多样性
  我国非寿险业已经具备了加快发展的现实需求和市场环境。一是培育多层次的保险经营主体。在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保险集团公司的同时,积极培育和发展专业化的农业保险公司和健康保险公司。二是促进非寿险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的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研究和推进非寿险业在经营观念、产品设计、服务模式、营销方式等方面同资本市场、货币市场有机结合的新方式。三是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战略部署,研究发挥区域保险为区域经济服务的可行方案,全面提高保险功能,更好地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四是加快落实农业保险(含渔业保险)的试点工作。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2003年以来,温家宝总理和黄菊、回良玉副总理曾多次就发展农业保险的作用作出了重要批示。中国保监会已就建立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调研,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按照建立多层次体系、多渠道支持、多主体经营的农业保险制度框架,充分发挥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和财政税收政策支持农业保险的作用,探索不同经营主体开展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中国保监会积极推进农业保险的试点工作:对条件较成熟的地区批准筹备设立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总结有关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经验,引导其扩大经营区域;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开发农业保险产品,开展商业性农业保险业务;鼓励商业保险公司以代办等多种方式开展农业保险业务;鼓励银行或其他组织参与代理农业保险工作;各保监局要积极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的协调,争取当地政府对开展农业保险的政策支持等。五是积极培育再保险市场。支持保险公司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参股或设立再保险公司,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进一步提高我国再保险市场整体承保能力。着手研究尽快建立我国农业再保险分保方案和支持体系。
  2.创新思维观念,加快产品创新,实现非寿险产品的升级创新和转型换代
  非寿险业要加快发展,尽快做大做强,必须把产品创新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必须寻找非寿险产品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融资工具有效结合的切入点和融合点。以往传统产品保费中可投资运用的资金占比低,开发出适合于投资、理财、分红型的非寿险新产品,可以大力推进非寿险传统产品的升级和转型,扩大非寿险资金的投资融资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需求,提高非寿险业的社会渗透力和保险承保面。非寿险业要转变思维观念,改变目前以汽车险、企业财产险、货运险为主开发产品的现状,努力开发个人险产品和开拓个人险市场。要充分研究公众投资理财的消费心理和投资意向,分析公众消费习惯和消费热点,逐步形成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保险产品创新体系。
  各财产保险公司要挖掘传统保险产品市场潜力,对传统产品进行改革创新,提升传统产品服务功能,改进传统产品设计方式,拓宽产品销售渠道,使之更加适应社会需求。与此同时,应该更加重视非寿险新产品的开发,将产品创新视为非寿险业加快发展的生命线,加大开发设计新产品的力度。目前制约非寿险产品开发既有体制和政策方面的制约,更有观念和思维方面的障碍,一些公司认为非寿险产品期限短、重补偿、与投资理财不搭界等。这些认识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非寿险产品开发的深度和广度,影响了非寿险业务的快速发展。吴定富主席在全国保险工作会议的报告中指出:从居民储蓄动机调查来看,以养老、教育、防病等为目的的储蓄比例超过40%,而且这一比例还有逐步上升的趋势。在发达国家,上述预防性储蓄资金通常用于购买保险。根据这个比例来推算,有4万多亿居民储蓄与保险具有较大的相关性和可替代性。这里所指的保险绝不是仅指与人寿保险业有相关性和可替代性。
  新型非寿险产品在一些亚洲国家,有着广阔的保险市场和客户群体,其产品性质与长期寿险产品具有相同的功效,目前国内中外资财产保险公司尚无一家公司开发出人身意外险类的非寿险投资、理财、分红型产品。利用人身意外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保险标的物,开发设计非寿险投资、理财、分红型产品具有多方面的有利条件,对于非寿险产品转型换代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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