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03]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单位提出的《电价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立和培育电力市场、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发展改革委要根据《电价改革方案》的总体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制定实施办法。电价改革要结合各地电力供求情况,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稳步推进,既要有利于引导电力投资和建设,促进电力工业改革和正常生产,保证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需要,又要重视电价改革对宏观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影响,改革初期要保持电价水平总体稳定,确保新旧电价体制平稳过渡。

                             2003年7月9日

电价改革方案


  一、深化电价改革的必要性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价形成机制经历了一系列变革。从1985年以来,先后实行了“还本付息电价”。“燃运加价”、“经营期电价”等多项电价政策,对扭转我国长期存在的缺电局面,支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促进电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电力供求关系、市场结构的变化,上述定价方法及高度集中的电价管理体制已难以适应电力工业健康发展的要求。
  (二)为了促进电力工业发展,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竞争能力,国务院决定进行电力体制改革。作为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电价改革势在必行。
  二、电价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三)电价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精神,在总结和借鉴国内外改革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从国情出发,立足长远、兼顾当前,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电价形成机制,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电力工业健康发展,满足全社会不断增长的电力需求。
  (四)电价改革的长期目标:在进一步改革电力体制的基础上,将电价划分为上网电价、输电价格、配电价格和终端销售电价;发电、售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输电、配电价格由政府制定。同时,建立规范、透明的电价管理制度。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