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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加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依法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各地要立足事故防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切实解决安全工作“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安全监督管理方式方法,加大对隐患严重、事故多发的企业和责任人的监管,督促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要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建立企业安全信用信息系统,定期公布企业安全方面的不良记录,增强安全生产社会舆论监督力度。对事故要严肃认真查处,并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和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四、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预防和消除事故隐患
  目前,建筑农民工已陆续返城,各地的施工现场开始施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开工前对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检查工作,坚决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对本地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作好安全防范和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工作。检查主要内容是:
  (一)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往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二)建筑施工方面:施工现场用火、用电、消防及预防中毒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深基坑、脚手架、防护设施、大型起重设备安全状况;开工前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三)公园、风景区及人员聚集场所方面:游乐设施安全状况,游人集中、情况复杂的地段执勤以及人流的组织和疏导情况;公园及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
  (四)城市公共交通方面:城市轨道交通及公共客运交通车船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对公交车船超载运行、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乘坐公交车船的查处情况及突发事件紧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
  (五)城市燃气方面:重点检查燃气管道、液化气储罐厂、供应站(点)等安全隐患问题;非法经营液化气供应市场的查处和取缔情况;违章压占燃气管网设施、使用不合格或超期未检钢瓶的清理情况、整改计划落实情况和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对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把各项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措施落到实处,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同时,要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促进全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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