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中国老龄协会关于开展敬老好儿女金榜奖、老有所为
奉献奖、重视老龄工作功勋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老联字[1997]21号 1997年4月2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劳动(劳动人事)厅(局),总工会、团委、妇联、老龄委(老龄协会):
大力表彰和鼓励有突出贡献的老年人,敬老养老成绩显著的组织、家庭和个人,重视老龄工作的领导者,是一项很有意义的社会活动。1989年、1992年,我们举办了两届全国性的评选,受到江泽民、乔石、宋平、胡锦涛、宋任穷、邓颖超、聂荣臻、薄一波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及老一辈革命家的肯定和支持,社会影响很好。多年来,不少省、市、自治区的地方和单位,一直坚持这样的评选活动,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老年人的称赞。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
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精神,大力提倡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民政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老龄协会联合在全国范围内推出“敬老好儿女金榜奖、老有所为奉献奖、重视老龄工作功勋奖”社会性的“三奖”评选活动。
现将评选活动方案发给你们,望各地积极组织,认真开展评选工作。
附:
敬老好儿女金榜奖、老有所为奉献奖、
重视老龄工作功勋奖评选活动方案
(1997年4月25日)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增强社会敬老意识,鼓励广大老年人为社会主义四化建设继续奉献力量,表彰那些重视老龄工作,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有远见的领导者;并旨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全社会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良好社会风尚,民政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老龄协会联合举办“敬老好儿女金榜奖、老有所为奉献奖、重视老龄工作功勋奖”社会性的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