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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中国老龄协会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中国老龄协会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中编发[1996]15号 1996年10月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国老龄协会机构编制方案》经审核批准,现予印发。

中国老龄协会机构编制方案


  中国老龄协会为国务院所属事业单位,由民政部代管。
  一、改革的原则和指导思想
  按照“精减、统一、效能”的原则,理顺关系,规范职责任务,调整内设机构,改善人员结构。
  二、主要职责任务
  对我国老龄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划等重大问题和老龄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开展信息交流、咨询服务等与老龄问题有关的社会活动,参与有关国际活动;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国老龄协会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协会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和重要规章制度的拟定;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机要通讯、信访、保卫和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
  (二)计财部
  负责老龄协会事业经费和外事经费的计划、管理工作;负责基建、物资计划和统计工作;管理协会国有资产;制定计划、财务规章制度;监督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
  (三)调研部
  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我国老龄事业方针、政策的建议;负责提出老龄事业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重要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进行信息交流;承办国务院授权和有关部委委托的有关老年人法律、法规等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四)宣传部
  负责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协会领导管理指导直属新闻出版单位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教育活动;组织与老龄事业有关的社会活动。
  (五)国际部
  联系参与联合国老龄组织的有关活动;组织协调对外合作交流项目;联系参与有关老龄问题双边和多边国际会议;组织对外学术交流;办理日常外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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