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全日制义务教育
《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的通知
(2003年5月19日 教基[2003]9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根据《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我部决定从2003年秋季起,在国家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进行义务教育初中思想品德课的实验工作。现将全日制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课程实验的要求,参照其他课程开展实验工作的方式和经验,结合我部有关文件精神,组织教师、教研人员和有关教育行政人员认真学习《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精心组织好课程的实验工作,并创造性地予以实施。
对实验中反映出的问题和对《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基础教育司。
全日制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
第一部分 前言
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社会的变化发展对人的思想观念和道德品质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要求。初中学生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和学习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重要阶段,处于思想品德和价值观念形成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在思想品德的发展上得到有效帮助和正确指导。为适应社会发展和学生成长需要,加强思想品德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和
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依据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特制定本课程标准。
一、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为初中学生思想品德健康发展奠定基础的一门综合性的必修课程。主要有以下特点:
○思想性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联系社会生活和学生思想实际,帮助学生逐步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养成遵纪守法和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增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思想情感,逐步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为学生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奠定基础。
○人文性注重以民族精神和优秀文化培养学生,关注学生的成长需要与生活体验,尊重学生学习与发展规律,不断丰富学生的思想情感,引导学生确立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培养坚强的意志和团结合作的精神,促进学生人格健康发展。
○实践性注重与学生生活经验和社会实践的联系,通过学生自主参与的、丰富多样的活动,扩展知识技能,完善知识结构,提升生活经验,促进正确思想观念和良好道德品质的形成和发展。
○综合性从学生适应社会公共生活和思想品德形成与发展的实际出发,以成长中的我、我与他人的关系、我与集体、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为主线,对道德、心理健康、法律和国情等多方面的学习内容进行有机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