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在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通知
 (2004年1月16日 国质检卫联[2004]13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ISO9000国际质量管理标准吸收了当今国际先进管理经验的精髓,总结了当代世界质量管理领域的成功经验,已被世界150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为国家标准,广泛应用于工业、医疗和政府管理等领域。把ISO9000标准作为创新管理、优化政务、提升工作质量的有效载体,导入卫生保健过程的各个环节,将有助于各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以下简称保健中心)建立起一套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保健质量管理体系。目前,辽宁和上海保健中心已通过了ISO9001认证,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为不断提高国际旅行卫生保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保健中心的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保健中心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事业的发展,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总局决定,在各保健中心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直属局保健中心要按ISO9000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于2005年12月底前通过ISO9001认证。
  二、总局将适时举行标准贯彻会议,请通过认证的保健中心及有关专家介绍ISO9000标准和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保健中心实施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性,同时就目前保健中心认证过程中的热点、疑点、难点和重点问题进行沟通交流,使全系统保健中心能在2004年内全面启动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试运行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