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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技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6、工会组织要承担“创争”活动的组织协调职责。各级工会要把“创争”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承担起日常组织实施工作,协同各有关部门,长期不懈地抓好。首先各级工会要建成学习型工会,工会干部要成为学习的模范。要紧紧围绕工会十四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联系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结合群众性技术创新、建设职工之家、职工读书自学成才等活动,选准工作角度,找准切入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创争”活动内容、目标、规划、要求和步骤,形成特色,推动“创争”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同时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大力作好舆论宣传,动员全社会都来关注、支持“创争”活动,为“创争”活动的开展营造更加有利的社会氛围。

附件2         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

                职工”活动组织领导机构

  一、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张俊九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副组长 黄彦蓉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成 员 翟卫华 中央文明办副主任
      李盛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吴启迪 教育部副部长
      程津培 科技部副部长
      王晓初 人事部副部长
      张小建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王瑞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程 路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二、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指导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黄彦蓉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副组长 谷常生 全国总工会宣教部部长
  成 员 李 伟 中央文明办协调组组长
      李守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司司长
      张昭文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助理巡视员
      侯淑珍 科技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刘 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司副司长
      魏 卓 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
      李学东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群工局副局长
      史泽鄱 全国工商联宣教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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