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04年劳动和
 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劳动保障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我们编制了《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做好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的部署,以促进就业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协调推进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和金保工程建设,努力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全面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一、大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2004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是: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的部署,继续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把就业再就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更紧密衔接,形成良性互动;以落实再就业政策为主线,集中力量解决政策落实中的操作难点,全面发挥政策的促进效应;以强化再就业服务为手段,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推进公共就业服务的专业化、制度化和社会化;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帮助困难人员再就业为重点,落实帮扶措施,推进再就业援助制度化。确保完成全年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人、4050人员再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7%左右的目标任务。统筹安排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残疾人就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和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管理工作。完成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前引导性培训500万人,对其中25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进入非农产业的2500万农民工进行岗位培训。
  二、加强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把职业培训作为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要措施和长效措施,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职业培训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培养企业急需的技能人才为出发点,将职业培训做大做实,将技能鉴定工作做细做好,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做快做强。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龙头,以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导向,带动整体职业培训工作。全年组织400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30万人参加创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规模增长20%,培养10万新技师。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