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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转发《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转发《国家档案局、
 中央档案馆关于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国烟办文[2004]27号)


行业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档电[2004]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检查落实。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二00四年三月五日

附件:   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馆,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总参档案局、解放军档案馆、武警部队司令部办公室,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中国照片档案馆,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
  近期火灾和公众聚集场所人员伤亡事故、道路交通等事故接连发生,国务院办公厅就加强安全工作发出了紧急通知。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紧急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档案部门安全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档案安全工作
  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重中之重,档案安全得不到保障,其他工作无从谈起。确保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者第一位的责任。各级档案部门要加强对档案安全工作的领导,实行安全领导一把手负责制。全体档案工作者必须警钟长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防止和克服松懈、侥幸心理,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让党和国家放心,让人民放心。
  二、认真开展档案部门安全检查工作
  各级档案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把安全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到事前防范上来。要对各级档案部门的各个部位普遍进行检查,对重点部位和可能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地方要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防止各种危害档案安全事件及其他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落实档案安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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