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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实施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
 实施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4]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我司发出《关于开展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3]226号)后,各高等学校申报十分踊跃,共有288所高校申请参加。1月15~16日,我司组织专家对这些学校进行了评审,初步确定180所高校(附后)参加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并在2月1~6日在北京举办了“大学英语教学改革”骨干教师培训班。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提高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改革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工作来抓;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本校的大学英语改革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并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二、为支持学校的改革试点工作,我司给每校投入10~12万元的经费支持,用于统一向出版社购买软件和教材提供给试点学校,并请出版社为试点学校提供软件和教材使用方法培训。同时也请试点学校对教学软件的进一步完善提出改进意见。
  三、参加试点的高校应根据向我司申报的试点方案,为试点工作提供资金和设备支持;学校的主管部门也应提供配套资金支持。
  四、学校的教务部门应主动适应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工作,在学时安排、教学计划等方面做出调整,为新的大学英语教学模式的实施创造条件。
  五、试点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教学方案:包括教学大纲的制订与教学模式的实施;
  2、数据采集和汇总分析:
  学生、教师对教学改革的不同反应,学生英语听说能力的提高程度等等(调查表稍后下发);
  对软、硬件的配置要求;
  教师工作量变化等。
  六、本次改革试点时间为一年,自2004年2月至2005年2月,试点工作结束后,各试点学校应向我司提交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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