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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布置2003年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的通知

  序号125“(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中财拨款栏=8栏“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序号140“(四)项目经费支出”中财拨款栏-序号153“金税二期”中财拨款-序号159“金税三期”中财拨款=9栏“项目支出小计”
  序号141“36、两费”中财拨款栏+序号145“37、办案费”中财拨款+序号151“金税网络运行费”中财拨款栏+序号152“39、双代手续费”中财拨款栏+序号158“税收调查”中财拨款栏=10栏“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
  序号164“43、基建项目支出”中财拨款栏=11栏“基本建设项目支出”
  序号174“其中:两费”+序号175“办案”+序号176“金税运行”+序号177“双代”+序号178“基建拨款支出”+序号179“税收调查”=15栏“专项结余”
  7、本表与财决10表的关系:
  序号172“五、年末结余”=21行“结余”
  序号172“五、年末结余-序号174”其中“两费”-序号175“办案”
  -序号176“金税运行”-序号177“双代”-序号178“基建拨款支出”-序号179“税收调查”=22行“其中:经常性结余”
  序号174“其中:两费”+序号175“办案”+序号176“金税运行”+序号177“双代”+序号178“基建拨款支出”+序号179“税收调查”=23行“专项结余”
  8、本表与财决11表的关系:
  序号84“10、取暖费”=70行“(一)供暖费用”
  序号85“办公取暖费”=71行“其中:办公用房”
  序号86“职工宿舍”=72行“职工宿舍”
  序号109“21、维修费”=74行“(二)日常维护费用”
  序号111“办公房维修”=75行“其中:办公用房”
  序号106“20、物业管理费”=78行“(三)物业管理费”
  序号107“办公用房”=79行“其中:办公用房”
  序号78“8、水电费”=82行“(四)水电费”
  9、本表与财决22表的关系:
  序号30“7、住房改革支出”=3行“住房公积金”+4行“提租补贴”+5行“购房补贴”
  序号136“住房公积金”=28行“一、缴交职工住房公积金”
  序号137“购房补贴”=31行“二、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序号135“提租补贴”=34行“三、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税补03表:补充数据表
  (一)补充支出数据。
  1、制装费。填列本年实际支出数。
  2、招待费。填列本年实际支出数。
  (二)补充结余数据。据实分析填列。
  (三)补充来源数据。住房改革支出(610700)=住房公积金(610702)+提租补贴(610702)+购房补贴(610703)=税补02表序号30“7、住房改革支出[610700]”
  (四)补充机构人员数据。据实分析填列。计划单列市的市级人员填入“(一)省级”,区级人员填入“(二)地市级”,县级人员填入“(三)县级及以下”。
  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表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上年结余、本年度各项收入、支出、结余分配及年末结余等情况。本表根据单位行政事业账目的收入、支出总账、明细账的实际发生数填列。
  有关指标解释如下:
  (一)科目编码、名称:各单位根据本年所取得的中央财政预算拨款的各类款项编码及名称填列(各单位取得的除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外的其他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行政单位合并填入“政府机关经费”行,事业单位合并填入“税务事业费”行)。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各类款项编码及名称如下:
  01类0174款“税务部门基建支出”,其中财政部核批基建填列017402项“基建拨款支出”,国家计委核批基建填列“专项基建支出”
  017405项。
  16类1601款160100项“税务事业费”
  16类1614款161400项“行政机关事业费”(仅限总局机关使用)
  18类1801款180100项“行政单位离退休”、18类1803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中的180309项“其他”和18类1804款1804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仅限总局机关使用)
  21类2102款210200项“政府机关经费”
  22类2201款“外交支出”,220102项“出国费”和220103项“招待费”(仅限总局机关使用)
  61类6107款“住房改革支出”,610701项“住房公积金”、610702项“提租补贴”和610703项“购房补贴”
  61类6117款611709项“其他杂项支出”(“双代”和“其他项目机动”使用本科目)
  (二)上年结余: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上年结转本年的经常性结余、专项结余和经营亏损。应与上年报表一致。
  由于上年应报未报结余、本年并入账套结余和收回以前年度支出而导致与上年结余不一致的,应同时填列税补01表(上年结余差额细表)并在表中详细说明原因。
  由于2002和2003年填报“双代”结余规定不同而导致经常性结余和专项结余不一致的,具体填报方法见《关于填报专项结余问题的说明》。
  注意:
  1、国税局系统2002年决算汇总上报后,接财政部国库司通知,将“双代”
  手续费由21类2102款210200项“政府机关经费”科目调到61类6117款611709项“其他杂项支出”科目。鉴于以上变化,上年有“双代”年末结余的单位,在填报2003年决算报表时(涉及财决01、03、04、05、06表),请按照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科目调整。
  2、无论上年“双代”结余是否为负数,本年年初数都不能计算负数(“双代”的年初或年末结余如为负,只能在财决05表反映。下同)。
  (三)本年收入、本年支出:均为全口径收入、支出数。
  各单位选用的各类款项应与拨入中央财政拨款的各类款项一致。行政单位当年取得的其他收入填入本年收入“政府机关经费”行,事业单位当年取得的其他收入填入本年收入“税务事业费”行。
  选填“税务部门基建支出”科目行时,本年收入按总局“税务部门基建支出”拨入数填列,本年支出按拨出到基建项目(基建办公室账户)的“税务部门基建支出”数填列(即以拨代支)。
  (四)收支结余:行政事业单位填列“行政(事业)结余”,有经营业务的事业单位同时填列“经营收支结余”。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由事业单位填列。
  (六)结余分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年度终了必须将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全数通过“结余分配”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年末结余应为0。如为经营亏损,则不结转,相应金额填入20栏。
  (七)年末结余。年末结余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完本年预算结转下年使用的经常性结余、专项结余、事业单位未分配结余及经营亏损,其中经营亏损以正数填列。
  本栏数据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收支结余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财会[2003]28号文规定执行。
  经常性结余:反映行政单位除专项结余之外的结余。
  专项结余: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两费”、“办案”、“金税运行”、“双代”、“税收调查”和“税务部门基建支出”6项中央财政拨款专项经费的收支滚存余额(“双代”不能计算负数)。
  事业单位未分配结余:反映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的经常性结余。
  经营亏损:由有经营亏损的事业单位以正数填列。
  (八)备注:国税局系统均填列“AO”。
  (九)注意:
  1、行政单位不填4、9、10、11、12、13、14、15、19、20栏。
  2、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的结余按其资金来源,将经常性结余填入事业单位未分配结余,如有“两费”、“办案”、“金税运行”、“双代”、“税收调查”和“税务部门基建支出”6项中央财政拨款专项经费的结余,填入“专项结余”。
  不填10、11、12、13、14、15栏。
  3、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填2、3、17、18栏。
  (十)审核公式
  1、逻辑性公式
  1栏=(2+3-4)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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